本網訊 近日,銀川中院通過云上法庭開庭審理了一起證券虛假陳述責任糾紛案。該案也是2022年1月22日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證券市場虛假陳述侵權民事賠償案件的規定施行后,銀川中院通過線上開庭審理的首起證券虛假陳述責任糾紛案。
原告何某某以被告寧夏某投資股份公司存在證券信息披露不及時、不真實、隱瞞遺漏重大事件、虛假陳述,誤導了投資者的判斷能力,致使其在證券交易過程中遭受損失為由提起訴訟,請求法院判定被告證券虛假陳述行為,并要求被告賠償其投資損失。因原告何某某在外省,為方便當事人訴訟,減少維權成本,銀川中院經征求雙方當事人同意后,決定采用線上庭審的方式進行審理。
開庭前,書記員向當事人告知了線上開庭小程序,詳細指導了操作方法、流程,并將雙方當事人的證據發送給另一方進行庭前證據交換,為線上庭審做好充分準備。
在庭審過程中,雙方當事人就訴辯意見、證據及法律適用等充分發表了意見,合議庭緊緊圍繞原告主張的虛假陳述行為的認定、投資差額損失金額及計算方式、因果關系等問題進行了法庭調查,并組織雙方當事人進行線上調解。由于雙方意見分歧較大,最終未能達成調解協議。案件將擇期宣判。(倪新秀)